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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结婚证、离婚证丢失、损毁或者与所持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如何补领?

栏目:公司新闻发布时间:2026-01-22访问量:12次

  答:当事人婚姻登记证遗失、损毁或者与所持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,可以申请补领。

  建议通过“山东省民政厅”或“爱山东”APP上预约,预审通过后于预约时间到预约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;

  (五)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当事人,婚姻登记档案或信息系统内登记记录的姓名、出生日期、身份证件号等内容与其提供的身份证件、婚姻登记证、证明材料等不一致的,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,说明应当有相关证据支撑。确属有关部门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证明。户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变更的,婚姻登记机关应当采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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