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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指南

栏目:行业新闻发布时间:2026-01-22访问量:17次

  互联网咨询,互联网收件,互联网预审,互联网受理,互联网办理,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,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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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回答:1、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调档函(因退休办理档案转出的,可提供接收部门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); 2、存档人员身份证件(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,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) 3、转出前属于单位集体委托存档的,提供单位离职证明或同意转出证明。单位撤销、注销、吊销的,提供注册(登记管理)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; 4、属于他人代办的,还需提供代办人员身份证件(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,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))、存档人员授权委托书。

  窗口咨询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大厅1楼A2、A3窗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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